桃園航空城(股)公司新聞稿

發佈日期:2020-04-21

針對109年4月21日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3次定期會,桃園航空城公司議會工作報告,多位議員對於航空城公司相關議題尚有疑義處,航空城公司說明如下:
  1. 航空城公司自99年朱立倫縣府時代即依公司章程發行股票,有關本次桃園航空城公司發行新股案,係針對桃園市議會已於108年10月同意將中壢區青芝段158、159地號以69億土地作價航空城公司。依公司法161-1條規定及航空城公司組織章程,桃園航空城公司資本額增加,經報請經濟部同意增加資本額後,需於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三個月內發行股票,並依組織自治條例報桃園市政府核定,目前在經濟部辦理相關行政程序中。另航空城公司屬桃園市政府100%投資,所發行股票均屬桃園市政府持有,並非對外公開發行。
  2. 有關航空城公司廳舍使用上,包含桃園航空城智慧應用展示中心及辦公區域及大樓公設,共租用397坪(扣掉公設34.5%,實際使用坪數260坪),其中智慧應用示範中心建置包含人臉辨識系統、智慧視訊會議室、多功能展示區、感應展示區、互動拍照區等各種智慧控制情境模式,除可利用智慧應用服務促進企業交流效率外,以實現未來桃園市智慧城市的規劃,以在地場域做示範,吸引國內外大廠進駐,以接軌國際,讓桃園成為國際典範的智慧城市。至於公司內部實際辦公空間,皆依相關公務辦公面積規定辦理。
新聞發布及聯絡人:
桃園航空城公司 張凱傑副總經理 03-287-0900#22
桃園航空城公司 馬遠蕙經理 03-287-0900#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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